1、 不應該以遊戲的態度來占卜,易經卜筮是神聖的,不能亂卜。



2、 卜卦時,要靜坐定神,專心冥想要卜問的事情,以求定、靜、安、慮、得。

3、 卜筮時,要親自問卦,不可以他人代替問卜,如有臥病者,可由至親代理之。

4、 卜卦當中偶有所觸所聞為最靈驗準確,或聽語聲而配合當時所觸情況起卦,或觀其人品,或近取諸身,或遠取諸物、或因其服飾,或觸其外物,或以年月日時,或以書寫來意字數,靈動運用,此為易學最精妙之真理。

5、 無論是占他人,或占自己,必須有所感觸而占,百發百中,若平常無事而占,則不靈驗,不誠不驗是也,且得卦之後,先查其卦之動爻,即易經原文爻辭之吉凶,次察體用生剋制化,時令之進退、一動一靜、細心求其數理,無不靈驗如神。

6、 求卜之事,倘是巧詐、不善、乖違良善風氣、賭博與淫邪之事,均不可占卜,易經上說:「易為君子用,不為小人謀」。真正懂的學者絕不敢褻瀆。這也就是為何一些玩弄命理或斂財騙色之士,其後果不是自孽眼瞎就是遺禍子孫...的原因。不懂命理又玩命理。

7、 不可在一次占卜中,同時要求判斷多種不同的事情,即一卜僅能一問,如有其他事情,則要另外行卜再問。倘若同樣一件事情,需再行卜時,須間隔十五天,正好一個節氣。不可把同一件事情,反覆占卜。所以,易經上說:「再三瀆,瀆則不告」的叮嚀。

8、 卜卦之時機,是三思後猶豫不決,或緊急難決,或陷入焦慮困頓,或突發靈感之時機為好,不是心存依賴或決策繫附之工具,若強行問卜,必不靈驗。

9、 已知結果者,不可再「卜試」應証。例如:醫生已告之生女兒時,不得試想卜出男孩。

10、女子月事來時,不宜占卜。逢農曆節氣前後乙日亦不宜占卜,恐受天地交節之氣影響卦不靈也。

11、古人卜筮是非常慎重及神聖的,是件大事,不敢褻瀆,占筮者一定齋戒沐浴,焚香祈神,以求天機。如今時空在變,但不管時空如何變,仍不可忽略心誠則靈的重要性。

12、除了心誠,占卜前必先明確所問的問題,最好能將所要占問的問題簡化成「五何」的表達方式,即「何人、何事、何時、何地、所問何事?」,問題越明確所占得的卦往往準確度也越高。

13、命理師幫人算命和占卜之後,一定得記得向福東討紅以破術業,紅者即「紅包」也,其金額和張數兩者都必須同是吉數,如八或十六之數,否則問卦者與解卦者都會受到術數業力能量之反撲,習此道法者不可不知,此絕非迷信之說也。何故?凡天下之物不能無名,無名者先天之體也,有名者後天之實,術數之法,以數代名,運術而遣無名以推運,因天道至公,所為趨吉避凶者,實乃挖實而補缺之剪裁法,故而福東必捨財數以補運數;解占者必收吉數以補缺。缺此儀數者,皆失衡之位,必有不祥應課,為何以紅包之?潛藏而運無名之法也,是以此法潛運造化合乎術理,數吉者則兩者皆吉。唯不得以斂財之意而發,因貪斂者必有因果報,不得以術免之律。解占者若能以所取之金而為善者,效果更佳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igibird66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