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自20091021蘋果日報


華人社會,公私之間的微妙關係,已經有許多論述。譬如,缺乏公德心,公認是華人社會(大陸、香港、台灣)的通病。不過,另外兩種常見的現象,卻較少見諸於文字。


 


一方面,傳統教育裡,反覆強調:讀聖賢書所學何事?就是要齊家治國平天下!君子之道,公爾忘私;忠孝不能雙全時,要移孝作忠。因此抑私而崇公,私利要讓位給公益。另一方面,許多官署的文書,以關防用印,卻不見負責人的名姓;民眾所面對的,是冷冰冰、空洞抽象的公務機關名號。還有,許多讀者來信沒有署名;似乎不敢讓自己名字曝光,有點見不得人的忸怩。


 


這些奇怪甚至彼此矛盾共存的現象,反映了華人文化裡,對於公私的處理,以及相對之間的關係,似乎一直缺乏一種健康正面的認知。經濟學強調,人是理性(能思索)而自利(追求自己認定的福祉),對於公益╱私利的問題,也許能稍稍野人獻曝!


 


有幾個常見的誤解,值得先作澄清。首先,私利和公益之間,是彼此衝突,彼此不相容。對於這種直覺,讓證據來說話:牛奶一瓶成本30元,賣50元;消費者買了之後,(假設)得到80元的快樂。因此,賣方和買方各逐其利,可是透過交易,雙方互蒙其利;兩人的福祉「同時」增加,兩人的權益「都」受到照顧,因此私利和公益同時上升。


 


其次,公益沒有大小,因為不能量化。這種誤解,一般人不會有,但卻偶爾見諸於讀死書的飽學之士。公益當然有大小之分,就像利益也有大小之分一樣。小學生的利益(公益的一種)、中小學生的利益、全體學生的利益、和所有師生的利益,當然是範圍不同、由小而大。而且,大小美醜善惡對錯等價值,都是排序(ordering)的觀念;1234等數字是數列(numerical)的觀念。公益的大小和排序有關,卻和量化沒有直接的關聯。事實上,民主代議的程序,就是在大小不同的公益╱私利之間處理如何取捨的問題。


 


私利交集就是公益


 


再其次,一旦面臨公益,私利須讓位。這種錯覺,值得小心斟酌。當公益和私利競爭衝突時,就如同處在天平兩邊;兩邊的輕重如何,要看其他相關的條件。日本成田機場興建時,引發附近居民激烈的抗爭;最後,機場更改設計,跑道縮短,並且調整方向。飛機起降和機場運作吞吐,每年不知要增加多少成本;且以後世世代代只要機場營運一天,就要多承擔這些成本一天。


 


然而,在私利和公益衝突時,私利(民眾的產權)超過公益(機場營運、旅客權益等),公益讓步。當然,在抽象的層次上,尊重私有財產本身就是一種公益;長遠來看,私有產權的穩定,超越一個機場的得失!


 


這種轉折,事實上就觸及了公益和私利最根本、也最核心的問題,兩者之間的關聯,到底是什麼?追根究柢,答案其實很簡單:公益,是由許許多多的私利所組成;私利交集共同的部分,就是公益。因此,單身漢的利益是私利,結婚後夫妻共同的利益,就是兩人之間的公益;兩人和家小及親戚的共同利益,就是這個家庭的公益……等等。


 


諾貝爾獎得主寇斯(R. Coase),以兩篇傳世論文得獎,其中之一名為「社會成本的問題」(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)—全文主旨一言以蔽之:只有私人成本,沒有所謂的社會成本。


 


對於私利和公益,也可以如是觀;雖然這是較極端的描述,卻是一針見血、直指鵠的!


 


作者為台灣大學經濟系及研究所教授、鹿港顧問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igibird66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