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火旺 2009年11月18日蘋果日報

吳育昇偷情事件引起很多的批判,有人認為吳育昇平時用高道德標準要求別人,原來自己也是一個沒有道德的人。這種說法似是而非,難道一個人如果不是聖人,就是壞蛋嗎?
吳育昇的行為在道德上當然是錯誤的或不正當的,但是我們能因此斷定吳育昇就是一個沒有道德的人嗎?答案是否定的。評價一個「行為」和評價一個「人」是不一樣的,如果一個人做錯一個行為,就說這個人「沒有道德」,那請問世界上有幾個人有道德?有誰從來沒有犯過錯?如果做錯事就沒有道德,古人的「人非聖賢孰能無過」、「知錯能改善莫大焉」不就完全失去意義?
應由品格決定道德
說一個人有沒有道德是對一個人整體的評估,王永慶有很多小老婆、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緋聞不斷,然而這兩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都是正面的,因為雖然他們有些私生活行為違反道德,但是他們整體所為卻是有益於社會。相反的,一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,難道從來沒有做過對的行為?即使犯下白曉燕命案的陳進興,對他自己的家人也充滿關懷。因此,論斷一個人「有沒有道德」,並不是由一個行為決定,而是由人的「品格」決定。
「品格」是一種行為傾向,一個具有誠信品格的人,通常傾向於或習慣說實話,但並不表示這種人一輩子都不會說謊。人生的情況非常複雜,即使一個養成良好品格的人,也難免偶爾意志不堅或特殊的誘惑而犯錯,這就是「人非聖賢」的真義。
這個社會有人貪財、有人貪杯、有人好名、有人好色,酒色財氣不論犯了哪一個戒,都是不道德的行為,這樣的行為對社會是負分。但是貪財的人可能一輩子不鬧緋聞,好色的人可能對金錢非常乾淨,不搞外遇、不貪污是合乎道德的行為,對社會是加分。所以評估一個人,必須對他所有的行為進行全盤思考,加加減減的結果,如果他一生所為對社會是加分多於減分,我們應該給他正面的評價。
用「一個錯誤行為抹煞整個人格」的做法,正是品格拙劣者所樂見,因為「一點黑和一片黑都是黑」,這麼一來就「天下烏鴉一般黑」,誰比誰有道德?因此這樣的道德觀不利於學校或社會道德教育,受教者的疑慮是:「當聖人太難了,反正錯一次和錯一百次都是不道德,我又何必在乎道德?」
聖人惡棍非二分法
吳育昇這次的行為是不道德的,但是吳育昇這個人是不是沒有道德,只有充分瞭解他平時為人的人或吳育昇本人才有資格判斷。我研究倫理學多年,實在不希望「道德」兩字被泛道德者濫用而失去意義和價值,要求一個人有道德,只是要求他做一個整體而言對社會加分的人,不是要求他當聖人,至於加多加少,則決定個人道德的厚薄。當然如果有人以聖人做為職志,則他會令人敬佩,但這不是一般道德的目的。一言以蔽之,道德像光譜,不是0與1,不是聖人和惡棍的選擇!
作者為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igibird66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